译文
鱼在哪儿在水藻,肥肥大大头儿摆。周王住在京镐城,欢饮美酒真自在。
鱼在哪儿在水藻,悠悠长长尾巴摇。周王住在京镐城,欢饮美酒真逍遥。
鱼在哪儿在水藻,贴着蒲草多安详。周王住在京镐城,所居安乐好地方。
注释
颁(fén):头大的样子。
镐:西周都城,在今陕西西安。
岂(kǎi)乐:欢乐。
莘(申):尾巴长的样子。
蒲:多年生草本植物,叶长而尖,多长在河滩上。
那(nuó):安闲的样子。
参考资料:
《鱼藻》,《诗经·小雅·鱼藻之什》的一篇。为先秦时代华夏族诗歌。全诗三章,每章四句。这首诗赞颂武王饮酒的平和安乐,有颂古讽今之意。《毛诗序》以为“刺幽王也。言万物失其性,王居镐京,将不能以自乐,故君子思古之武王焉”,显然是以用为意,于诗本文无稽。
诵读诗文,朴实中寓新奇,无论是语言技巧还是结构方式甚或是总体风格都与民谣相近,陈子展以为“全篇以问答为之,自问自答,口讲指画,颇似民谣风格”(《诗经直解》),可谓贴切之论。以此反观诗原文,那种根植于民间的新鲜活泼和摇曳多姿的诗风在雅诗中独显风韵。
全诗共分三章,每章四句。每章前两句以“鱼在在藻”起兴,出语奇崛。一句四字而“在”字两见,颇具特点,对它的理解是正确诠释全诗的关键。若以冬烘之论视之,以为是凑足音节之举,不但在用法上显得笨拙,而且不合《诗经》语体。吴闿生《诗义会通》将“鱼在在藻”释为“鱼何在,在乎藻”,这样两个“在”字实为自问自答,全诗节奏以此为基调,欢快跳跃,收放有致。
三章中每章第二句对鱼的形态描写,酷似现代电影中的特写镜头,“依于其蒲”则是鱼在藻中摇头摆尾,得其所需的全景式展示。三章并提,由特写至全景,构成了一组极具情节性和象征意味的鱼藻情趣图。而诗的每章后两句则是写王,“王在在镐”、“饮酒乐岂”,形式上只是语序颠倒,实则暗含活动顺序和因果。春秋时代,酒是富足后的奢侈品,因而也是欢乐的象征。若无“岂乐”的心绪则不会去“饮酒”。而在酒过三巡之后,那欢乐的气氛在酒香弥漫中显得更为浓烈。宴饮之景、欢乐之情跃然纸上。第三章的“有那其居”既是对大王居所的无限赞叹,也是对前两章因果关系上的照应。从视觉效果上看,也正是点和面、局部和全景的关系,与观鱼的空间转换一致,这样整首诗比兴和铺排和谐无间,浑然一体。
通观全诗,“鱼”和“王”,“藻”和“镐”在意象和结构上严格对应,起兴之意昭然。但若止于此,则了无新意。先贤以为此诗“以在藻依蒲为鱼之得所,兴武王之时民亦得所”(郑笺)。虽然武王之说无以确证,但此说为读者揭示了鱼藻的另一层映射关系。诗人歌咏鱼得其所之乐,实则借喻百姓安居乐业的和谐气氛。正是有了这一层借喻关系,全诗在欢快热烈的语言中充分展现了君民同乐的主题。因此,从形式和内容结合的完美程度来考察,这首诗在雅诗中是较优秀之作。
本节内容由匿名网友上传,原作者已无法考证。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年、月、日,季父愈闻汝丧之七日,乃能衔哀致诚,使建中远具时羞之奠,告汝十二郎之灵:
呜呼!吾少孤,及长,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中年,兄殁南方,吾与汝俱幼,从嫂归葬河阳。既又与汝就食江南。零丁孤苦,未尝一日相离也。吾上有三兄,皆不幸早世。承先人后者,在孙惟汝,在子惟吾。两世一身,形单影只。嫂尝抚汝指吾而言曰:“韩氏两世,惟此而已!”汝时尤小,当不复记忆。吾时虽能记忆,亦未知其言之悲也。
吾年十九,始来京城。其后四年,而归视汝。又四年,吾往河阳省坟墓,遇汝从嫂丧来葬。又二年,吾佐董丞相于汴州,汝来省吾。止一岁,请归取其孥。明年,丞相薨。吾去汴州,汝不果来。是年,吾佐戎徐州,使取汝者始行,吾又罢去,汝又不果来。吾念汝从于东,东亦客也,不可以久;图久远者,莫如西归,将成家而致汝。呜呼!孰谓汝遽去吾而殁乎!吾与汝俱少年,以为虽暂相别,终当久相与处。故舍汝而旅食京师,以求斗斛之禄。诚知其如此,虽万乘之公相,吾不以一日辍汝而就也。
去年,孟东野往。吾书与汝曰:“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而齿牙动摇。念诸父与诸兄,皆康强而早世。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吾不可去,汝不肯来,恐旦暮死,而汝抱无涯之戚也!”孰谓少者殁而长者存,强者夭而病者全乎!
呜呼!其信然邪?其梦邪?其传之非其真邪?信也,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乎?汝之纯明而不克蒙其泽乎?少者、强者而夭殁,长者、衰者而存全乎?未可以为信也。梦也,传之非其真也,东野之书,耿兰之报,何为而在吾侧也?呜呼!其信然矣!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矣!汝之纯明宜业其家者,不克蒙其泽矣!所谓天者诚难测,而神者诚难明矣!所谓理者不可推,而寿者不可知矣!
虽然,吾自今年来,苍苍者或化而为白矣,动摇者或脱而落矣。毛血日益衰,志气日益微,几何不从汝而死也。死而有知,其几何离;其无知,悲不几时,而不悲者无穷期矣。
汝之子始十岁,吾之子始五岁。少而强者不可保,如此孩提者,又可冀其成立邪?呜呼哀哉!呜呼哀哉!
汝去年书云:“比得软脚病,往往而剧。”吾曰:“是疾也,江南之人,常常有之。”未始以为忧也。呜呼! 其竟以此而殒其生乎?抑别有疾而至斯极乎?
汝之书,六月十七日也。东野云,汝殁以六月二日;耿兰之报无月日。盖东野之使者,不知问家人以月日;如耿兰之报,不知当言月日。东野与吾书,乃问使者,使者妄称以应之乎。其然乎?其不然乎?
今吾使建中祭汝,吊汝之孤与汝之乳母。彼有食,可守以待终丧,则待终丧而取以来;如不能守以终丧,则遂取以来。其余奴婢,并令守汝丧。吾力能改葬,终葬汝于先人之兆,然后惟其所愿。
呜呼!汝病吾不知时,汝殁吾不知日,生不能相养以共居,殁不能抚汝以尽哀,敛不凭其棺,窆不临其穴。吾行负神明,而使汝夭;不孝不慈,而不能与汝相养以生,相守以死。一在天之涯,一在地之角,生而影不与吾形相依,死而魂不与吾梦相接。吾实为之,其又何尤!彼苍者天,曷其有极!自今已往,吾其无意于人世矣!当求数顷之田于伊颍之上,以待余年,教吾子与汝子,幸其成;长吾女与汝女,待其嫁,如此而已。
呜呼,言有穷而情不可终,汝其知也邪?其不知也邪?呜呼哀哉!尚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