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邦彦(1603年~1647年),字令斌,号岩野,广东顺德龙山人。南明抗清民族英雄,岭南三忠之首,陈恭尹之父。早年设馆讲学,为当时南粤硕儒名师。明亡,年屈四十的陈邦彦疾书《中兴政要策论》万言书,并参加南明广东乡试,中举人,擢升兵部职方司主事,派往赣州参与军事。1647年(永历元年)与陈子壮密约,起兵攻广州,兵败入清远,城破被捕,惨遭磔刑。陈邦彦深具民族气节外,诗文也饮誉当时,与黎遂球、邝露并称“岭南前三家”。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