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明朝浙江杭州钱塘县人。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得到明宣宗器重,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明英宗时期,因得罪王振下狱,后释放,起为兵部侍郎。土木堡之变后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钰监国,擢兵部尚书。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瓦剌兵逼京师,督战,击退之。论功加封少保,总督军务,被迫与先遣使议和,使英宗得归。天顺元年因“谋逆”罪被冤杀。谥曰忠肃。有《于忠肃集》。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绝代祇西子,众芳惟牡丹。月中虚有桂,天上漫誇兰。
夜濯金波满,朝倾玉露残。性应轻菡萏,根本是琅玕。
夺目霞千片,凌风绮一端。稍宜经宿雨,偏觉耐春寒。
见说开元岁,初令植御栏。贵妃娇欲比,侍女妒羞看。
巧类鸳机织,光攒麝月团。暂移公子第,还种杏花坛。
豪士倾囊买,贫儒假乘观。叶藏梧际凤,枝动镜中鸾。
似笑宾初至,如愁酒欲阑。诗人忘芍药,释子愧栴檀。
酷烈宜名寿,姿容想姓潘。素光翻鹭羽,丹艳赩鸡冠。
燕拂惊还语,蜂贪困未安。倘令红脸笑,兼解翠眉攒。
少长呈连萼,骄矜寄合欢。息肩移九轨,无胫到千官。
日曜香房拆,风披蕊粉乾。好酬青玉案,称贮碧冰盘。
璧要连城与,珠堪十斛判。更思初甲坼,那得异泥蟠。
骚咏应遗恨,农经祇略刊。鲁班雕不得,延寿笔将殚。
醉客同攀折,佳人惜犯干。始知来苑囿,全胜在林峦。
泥滓常浇洒,庭除又绰宽。若将桃李并,更觉效颦难。
王孙圉聘于晋,定公飨之。赵简子鸣玉以相,问于王孙圉曰:“楚之白珩犹在乎?”对曰:“然。”简子曰:“其为宝也,几何矣?”曰:“未尝为宝。楚之所宝者,曰观射父,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使无以寡君为口实。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又能上下说于鬼神,顺道其欲恶,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又有薮曰云,连徒洲,金、木、竹、箭之所生也,龟、珠、角、齿、皮、革、羽、毛,所以备赋,以戒不虞者也;所以共币帛,以宾享于诸侯者也。若诸侯之好币具,而导之以训辞,有不虞之备,而皇神相之,寡君其可以免罪于诸侯,而国民保焉。此楚国之宝也。若夫白珩,先王之玩也,何宝之焉?”
“圉闻国之宝,六而已:圣能制议百物,以辅相国家,则宝之;玉足以庇荫嘉谷,使无水旱之灾,则宝之;龟足以宪臧否,则宝之;珠足以御火灾,则宝之;金足以御兵乱,则宝之;山林薮泽足以备财用,则宝之。若夫哗嚣之美,楚虽蛮夷,不能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