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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宝琴对自己幼年经历的夸耀和这些怀古诗的总的情调比较低沉是一致的,都曲折地反映出她原先的家庭已经每况愈下了,否则她不会前来投靠贾府。不过,她眼前所过的总还是贵族小姐的奢华生活,她真正悲哀的日子将随着四大家族的没落而到来,那时候她还会再一次走得远远的,而且将以十分感伤的心情来回忆大观园的生活。
这首《怀古绝句·交趾怀古》在小说中的寓意实际上是说贾元春的。头四个字,《红楼梦》脂砚斋版本一律作“铜铸金镛”,这肯定是原文。后人为切合“交趾”、“马援”,改成“铜柱金城”,这样改,以史实说是改对了,从寓意说是改错了,因为作者用“金镛”是为了隐指宫闱。汉代张衡《东京赋》中有“宫悬金镛”的句子;南朝齐武帝则置金钟于景阳宫,令宫人闻钟声而起来梳妆。要宫妃黎明即起,就是为了“振纪纲”。总之,首句与贾元春“册子”中所说的“榴花开处照宫闱”用意相同。“声传海外”句与她所作灯谜中说爆竹如雷,震得人恐妖魔惧一样,都比喻贾元春进封贵妃时的煊赫声势。马援正受皇帝的恩遇而忽然病死于远征途中,这也可以说是“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望家乡,路远山高”。但由于贾元春之死详情莫知,诗末句的隐义也就难以索解了。
《怀古绝句》不是真正的咏史诗,也不是纯粹为了发思古之幽情而制的春灯谜。它对历史人物、事件的某些鉴赏,并不一定代表作者或小说人物的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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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
天台生困暑,夜卧絺帷中,童子持翣飏于前,适甚就睡。久之,童子亦睡,投翣倚床,其音如雷。生惊寤,以为风雨且至也。抱膝而坐,俄而耳旁闻有飞鸣声,如歌如诉,如怨如慕,拂肱刺肉,扑股面。毛发尽竖,肌肉欲颤;两手交拍,掌湿如汗。引而嗅之,赤血腥然也。大愕,不知所为。蹴童子,呼曰:“吾为物所苦,亟起索烛照。”烛至,絺帷尽张。蚊数千,皆集帷旁,见烛乱散,如蚁如蝇,利嘴饫腹,充赤圆红。生骂童子曰:“此非吾血者耶?尔不谨,蹇帷而放之入。且彼异类也,防之苟至,乌能为人害?”童子拔蒿束之,置火于端,其烟勃郁,左麾右旋,绕床数匝,逐蚊出门,复于生曰:“可以寝矣,蚊已去矣。”
生乃拂席将寝,呼天而叹曰:“天胡产此微物而毒人乎?”
童子闻之,哑而笑曰:“子何待己之太厚,而尤天之太固也!夫覆载之间,二气絪緼,赋形受质,人物是分。大之为犀象,怪之为蛟龙,暴之为虎豹,驯之为麋鹿与庸狨,羽毛而为禽为兽,裸身而为人为虫,莫不皆有所养。虽巨细修短之不同,然寓形于其中则一也。自我而观之,则人贵而物贱,自天地而观之,果孰贵而孰贱耶?今人乃自贵其贵,号为长雄。水陆之物,有生之类,莫不高罗而卑网,山贡而海供,蛙黾莫逃其命,鸿雁莫匿其踪,其食乎物者,可谓泰矣,而物独不可食于人耶?兹夕,蚊一举喙,即号天而诉之;使物为人所食者,亦皆呼号告于天,则天之罚人,又当何如耶?且物之食于人,人之食于物,异类也,犹可言也。而蚊且犹畏谨恐惧,白昼不敢露其形,瞰人之不见,乘人之困怠,而后有求焉。今有同类者,啜栗而饮汤,同也;畜妻而育子,同也;衣冠仪貌,无不同者。白昼俨然,乘其同类之间而陵之,吮其膏而盬其脑,使其饿踣于草野,流离于道路,呼天之声相接也,而且无恤之者。今子一为蚊所,而寝辄不安;闻同类之相,而若无闻,岂君子先人后身之道耶?”
天台生于是投枕于地,叩心太息,披衣出户,坐以终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