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1084年3月13日~1155年5月12日)号易安居士,汉族,山东省济南章丘人。宋代(南北宋之交)词人,婉约词派代表,有“千古第一才女”之称。所作词,前期多写其悠闲生活,后期多悲叹身世,情调感伤。形式上善用白描手法,自辟途径,语言清丽。论词强调协律,崇尚典雅,提出词“别是一家”之说,反对以作诗文之法作词。能诗,留存不多,部分篇章感时咏史,情辞慷慨,与其词风不同。有《易安居士文集》《易安词》,已散佚。后人有《漱玉词》辑本。今有《李清照集校注》。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