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斑竹枝啊斑竹枝,泪痕点点寄托着相思。楚地的游子啊若想听听瑶瑟的幽怨,在这潇水湘江之上当着夜深月明之时。
注释
潇湘神:词牌名,一名《潇湘曲》。此词作于朗州(今湖南省常德市)时期,诗中所及山水和故事皆在湘沅间。潇湘:湖南西南部潇水、湘水。
斑竹:即湘妃竹。相传舜崩苍梧,娥皇、女英二妃追至,哭啼极哀,泪染于竹,斑斑如泪痕,故谓“斑竹”。
泪痕点点寄相思:《述异记》载,“舜南巡,葬于苍梧。尧二女娥皇、女英泪下沾竹,文悉为之斑。”
楚客:本指屈原,此处为作者自况。作此词时刘禹锡正值贬官朗州(治所在今湖南常德)。
瑶瑟:以美玉妆饰成的瑟。古代之管弦乐器。
潇湘:潇水在今湖南零陵县西北合于湘水,称潇湘。
参考资料:
《潇湘神》,一名《潇湘曲》。刘禹锡贬官朗州(今潮南常德)后,依当地的迎神曲之声制词,写了二首,创此词调,此为其中的第二首。潇湘,潇水流至湖南零陵县西与湘水合流,世称“潇湘”。潇湘神,即湘妃。指舜帝的两个妃子娥皇、女英。《博物志》记载,舜帝南巡,死于苍梧,葬于九嶷,他的爱妃娥皇、女英闻讯后赶至湘水边,哭泣悲甚,其泪挥洒在湘竹上,留下斑斑泪痕,遂成斑竹,她们也就自投于湘水,成为湘水女神,亦称“湘灵”。刘禹锡这首词,便是题咏湘妃故事的。
“斑竹枝,斑竹枝,泪痕点点寄相思。”开头两个叠句,一方面是利用两组相同的音调组成滚珠流水般的节奏,以加强哀怨的气氛;一方面是反复强调斑竹枝这一具体事物,以唤起并加深人们对有关传统故事的印象。词人在这重叠深沉的哀叹中,实际上也融进了自己被贬谪的怨愤痛苦之情,从竹上的斑点,写到人物的泪痕,又从人物的泪痕写到两地相思,层层深入,一气流贯。在词人的笔下,斑竹成为多情相思的象征,是一种隽永幽雅的意象,而不再是普通的自然景物。
“楚客欲听瑶瑟怨,潇湘深夜月明时。”楚客,本指屈原。刘禹锡当时正贬官在朗州,与屈原流放湘西相似,所以这里的“楚客”实是作者以屈原自喻,将湘妃、屈原和自己的哀怨,联系在一起。这里的“瑶瑟”,乃瑟的美称,在作者的想象中,湘灵鼓瑟必然极为哀怨,所以说“瑶瑟怨”。当夜深人静、明月高照之时,楚客徘徊于潇湘之滨,在伴和着潺潺湘水的悠扬琴韵中,细细领略其中滋味,此之谓以环境烘托心情。词中创造了一个凄清空漾的境界,更适于传达出词人哀怨深婉的情思,作者和湘灵的怨愤之情融合了,历史传说与现实生活融合了,作者的主观感情与客观景物也融合了,情致悠然不尽,辞止而意无穷。
全词虽为祭祀潇湘神而作,但却借古代神话湘妃的故事,抒发自己政治受挫和无辜被贬谪的怨愤。作者运用比兴的艺术手法,描绘了一个真实与虚幻结合的艺术境界,将远古的传说、战国时代逐臣的哀怨和自己被贬湘地的情思交织起来,融化为一体,赋予这首小词以深邃的政治内涵,显示出真与幻的交织和结合,以环境烘托其哀怨之情,虽似随口吟成,而意境幽远,语言流丽,留给读者无穷回味和遐想的余地。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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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禹锡(772年~842年),字梦得,籍贯河南洛阳,生于河南郑州荥阳,自述“家本荥上,籍占洛阳” ,自称是汉中山靖王后裔。唐朝时期大臣、文学家、哲学家,有“诗豪”之称。他的家庭是一个世代以儒学相传的书香门第。政治上主张革新,是王叔文派政治革新活动的中心人物之一。后来永贞革新失败被贬为朗州司马(今湖南常德)。据湖南常德历史学家、收藏家周新国先生考证刘禹锡被贬为朗州司马其间写了著名的“汉寿城春望”。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
月日,愈再拜:天地之滨,大江之濆,有怪物焉,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于天不难也。
其不及水,盖寻常尺寸之间耳,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然其穷涸,不能自致乎水,为獱獭之笑者,盖十八九矣。如有力者,哀其穷而运转之,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然是物也,负其异於众也,且曰:“烂死于沙泥,吾宁乐之;若俯首贴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是以有力者遇之,熟视之若无睹也。其死其生,固不可知也。
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聊试仰首一鸣号焉,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一投足之劳,而转之清波乎?其哀之,命也;其不哀之,命也;知其在命,而且鸣号之者,亦命也。
愈今者,实有类于是,是以忘其疏愚之罪,而有是说焉。阁下其亦怜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