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江边的枫叶刚刚经历过风霜火红似火,小岛边上的菊花也已经逐渐变得枯黄。
乘着小舟泛湖,直到太阳下山还没有尽兴,在这湘江、洞庭湖上我们忘却忧愁饮酒作诗,更显得情意悠长。
注释
渚(zhǔ):水中陆地,即小岛。
⑽三湘:指沅湘、潇湘、资湘,泛指湘江流域及洞庭湖地区。
五湖:此处指洞庭湖。
这组诗的具体创作时间不详。贾至曾被贬谪到巴陵(今湖南岳阳)任司马。贾至贬谪岳州之时,正是李白长流夜郎之时。彼此相会巴陵,经常相聚在一起喝酒吟诗。在一个深秋的傍晚,贾至和李白、裴九驾轻舟一起泛游巴陵胜景——洞庭湖,写下了这三首诗。这是其第三首。
这首诗写诗人继续歌咏洞庭湖,写诗友们饶有兴趣地在秋风落叶中怀古论今。前两句“江畔枫叶初带霜,渚边菊花亦已黄”,俊逸清畅的情调中又充满忧伤和苍凉。
后两句“轻舟落日兴不尽,三湘五湖意何长”,说他们游兴正浓,虽然都觉得抑郁,但生活还是要继续。诗中表明,感受秋风之凉爽和秋叶之静美,忘却无尽烦恼和满怀忧愁,在湖光山色之间与旧友畅游,这才是珍惜现在、享受生活的积极人生态度。
诗人歌咏洞庭湖,即景抒情,吊古伤怀,寄托深而寓意长。全诗形象明朗,色彩鲜亮,章韵高亢,声调昂扬,和谐完美地表现了苍凉的情绪,可谓声情并茂。前人谓贾至“特工诗,俊逸之气,不减鲍照、庾信,调亦清畅,且多素辞,盖厌于漂流沦落者也”,这一评论相当中肯。这组诗的艺术特色正是充满俊逸之气和清畅之调。▲
贾至(718—772)字幼隣,唐代洛阳人,贾曾之子。生于唐玄宗开元六年,卒于唐代宗大历七年,年五十五岁。擢明经第,为军父尉。安禄山乱,从唐玄宗幸蜀,知制诰,历中书舍人。时肃宗即位于灵武,玄宗令至作传位册文。至德中,将军王去荣坐事当诛,肃宗惜去荣材,诏贷死。至切谏,谓坏法当诛。广德初,为礼部侍郎,封信都县伯。后封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卒,谥文。至著有文集三十卷, 《唐才子传》有其传。
庚戌十一月,予自广陵归,与陈子灿同舟。子灿年二十八,好武事,予授以左氏兵谋兵法,因问:“数游南北,逢异人乎?”子灿为述大铁椎,作《大铁椎传》。
大铁椎,不知何许人,北平陈子灿省兄河南,与遇宋将军家。宋,怀庆青华镇人,工技击,七省好事者皆来学,人以其雄健,呼宋将军云。宋弟子高信之,亦怀庆人,多力善射,长子灿七岁,少同学,故尝与过宋将军。
时座上有健啖客,貌甚寝,右胁夹大铁椎,重四五十斤,饮食拱揖不暂去。柄铁折叠环复,如锁上练,引之长丈许。与人罕言语,语类楚声。扣其乡及姓字,皆不答。
既同寝,夜半,客曰:“吾去矣!”言讫不见。子灿见窗户皆闭,惊问信之。信之曰:“客初至,不冠不袜,以蓝手巾裹头,足缠白布,大铁椎外,一物无所持,而腰多白金。吾与将军俱不敢问也。”子灿寐而醒,客则鼾睡炕上矣。
一日,辞宋将军曰:“吾始闻汝名,以为豪,然皆不足用。吾去矣!”将军强留之,乃曰:“吾数击杀响马贼,夺其物,故仇我。久居,祸且及汝。今夜半,方期我决斗某所。”宋将军欣然曰:“吾骑马挟矢以助战。”客曰:“止!贼能且众,吾欲护汝,则不快吾意。”宋将军故自负,且欲观客所为,力请客。客不得已,与偕行。将至斗处,送将军登空堡上,曰:“但观之,慎弗声,令贼知也。”
时鸡鸣月落,星光照旷野,百步见人。客驰下,吹觱篥数声。顷之,贼二十余骑四面集,步行负弓矢从者百许人。一贼提刀突奔客,客大呼挥椎,贼应声落马,马首裂。众贼环而进,客奋椎左右击,人马仆地,杀三十许人。宋将军屏息观之,股栗欲堕。忽闻客大呼曰:“吾去矣。”尘滚滚东向驰去。后遂不复至。
魏禧论曰:子房得力士,椎秦皇帝博浪沙中。大铁椎其人欤?天生异人,必有所用之。予读陈同甫《中兴遗传》,豪俊、侠烈、魁奇之士,泯泯然不见功名于世者,又何多也!岂天之生才不必为人用欤?抑用之自有时欤?子灿遇大铁椎为壬寅岁,视其貌当年三十,然大铁椎今年四十耳。子灿又尝见其写市物帖子,甚工楷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