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熙载(902年—970年8月31日),字叔言,其先为南阳(今属河南)人,后家于齐,遂为潍州北海(今山东潍坊)人。五代十国南唐时名臣、文学家。后唐同光四年(926年)进士及第。开宝三年(970年)卒,年六十九,赠右仆射、同平章事,谥文靖。韩熙载高才博学,又精音律,善书画。为文长于碑碣,颇有文名,当时求其为文章碑表者甚多。其所作制诰典雅,人称“有元和之风”,与徐铉并称“韩徐”。江左称其为“韩夫子”,时人谓之为“神仙中人”。其所撰诗文颇多。有《韩熙载集》5卷、《格言》5卷等,今皆佚。《全唐诗》存诗5首,《全唐诗外编》补收诗1首。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选自《左传》)
己未八月二十日夜,梦有人以石研屏见饷者。其色如玉,光润可爱。中有一牛,磨角作斗状。云:“湘潭里中有张其姓者,多力善斗,号张难敌。一日,与人搏,偶败,忿赴河而死。居三日,其家人来视之,浮水上,则牛耳。自后并水之山往往有此石,或得之,里中辄不利。”梦中异之,为作诗数百言,大抵皆取古之怨愤变化异物等事,觉而忘其言。后三日,赋词以识其异。
恨之极,恨极销磨不得。苌弘事,人道后来,其血三年化为碧。郑人缓也泣。吾父攻儒助墨。十年梦,沈痛化余,秋柏之间既为实。
相思重相忆。被怨结中肠,潜动精魄。望夫江上岩岩立。嗟一念中变,后期长绝。君看启母愤所激。又俄倾为石。
难敌,最多力。甚一忿沈渊,精气为物。依然困斗牛磨角。便影入山骨,至今雕琢。寻思人间,只合化,梦中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