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0) 北魏河内温人,字永昌。有才思,雅好文章。初为律博士,后为门下录事、太常博士,宣武帝正始初参与论议律令。累迁积射将军、给事中。延昌初受敕撰门下诏书凡四十卷,孝明帝即位,敕撰太和之后朝仪已施行者凡五十余卷。孝明帝孝昌初参与镇压杜洛周起事,为义军所俘。后落入葛荣手。荣死,景得还朝。孝庄帝永安二年除中军将军、正黄门。参议正光壬子历。节闵帝普泰初除车骑将军秘书监,封阳县子。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