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熙载(902年—970年8月31日),字叔言,其先为南阳(今属河南)人,后家于齐,遂为潍州北海(今山东潍坊)人。五代十国南唐时名臣、文学家。后唐同光四年(926年)进士及第。开宝三年(970年)卒,年六十九,赠右仆射、同平章事,谥文靖。韩熙载高才博学,又精音律,善书画。为文长于碑碣,颇有文名,当时求其为文章碑表者甚多。其所作制诰典雅,人称“有元和之风”,与徐铉并称“韩徐”。江左称其为“韩夫子”,时人谓之为“神仙中人”。其所撰诗文颇多。有《韩熙载集》5卷、《格言》5卷等,今皆佚。《全唐诗》存诗5首,《全唐诗外编》补收诗1首。
鸾乃凤之族,翱翔紫云霓。文章辉五色,双在琼树栖。
一朝各飞去,凤与鸾俱啼。炎赫五月中,朱曦烁河堤。
尔从泛舟役,使我心魂悽。秦地无碧草,南云喧鼓鼙。
君王减玉膳,早起思鸣鸡。漕引救关辅,疲人免涂泥。
宰相作霖雨,农夫得耕犁。静者伏草间,群才满金闺。
空手无壮士,穷居使人低。送君登黄山,长啸倚天梯。
小舟若凫雁,大舟若鲸鲵。开帆散长风,舒卷与云齐。
日入牛渚晦,苍然夕烟迷。相思定何许,杳在洛阳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