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炎昶(一二六一~一三三八),字懋远,婺源(今属江西)人。幼励志力学,受学于孙嵩,得程朱性理之要。宋亡,与同里江凯隐于婺源山中,名其所居为雪瓷,自号古逸民,学者称古逸先生。元惠宗至元四年卒,年七十八。有《古逸民先生集》二卷。事见本集附录《汪古逸民先生行状》。 汪炎昶诗,以《宛委别藏》本为底本,并新辑集外诗编为一卷。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